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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把门关上”引发的纠纷……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制讯(孙倩颖)小品《一句话的事》中有句经典台词:“一句话能成事,一句话能坏事……”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起因便是因为一句“把门关上!”……

  案情回顾:

  原告邓某经营一家超市,位于课后服务班隔壁,被告杨某是一名学生,下课后经常会光顾这家超市,双方一直以来保持着很和谐的关系,却因一次购物结束后说话的态度问题变的微妙了。

  这天,室外阴冷,杨某买完东西出门后没有关门,邓某就喊道“把门关上啊!”杨某顿时心中不悦,觉得邓某的声音高态度不好,就用脚使劲将门关上。晚些时候,邓某发现门坏了关不上,就找到了课后服务班的老师联系上了杨某,杨某也承认自己是用脚关的门,但说用脚关门也不犯法,拒绝配合维修。邓某一气之下就报了警,家长事后也赶来了,调取了录像。因录像不是特别清楚,警察也希望这么点小事儿私下协商解决。可是双方都在气头上,你一言我一语,态度都越来越恶劣,场面一时陷入僵局。最后邓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赔偿修理费1600元和停业损失600元,并要求其诚心道歉。

  柳河法院调解员李升衍接到案件后,与原、被告单独沟通后认为双方的矛盾点主要是在意对方的态度而并不是金钱。找到了矛盾的关键点后,调解员倾情地向双方讲法律、说人情,努力平复双方情绪,慢慢地双方态度均出现了转变,缓和了很多。调解员决定抓住机会,经过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杨某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向邓某诚挚的道了歉,表示自己用脚用力关门确有不妥,愿意赔付200元修门费用。邓某也表示理解,青春期的孩子本来就有性格,而且自己的说话态度有点过激,本来是一件小事儿还闹上了法庭,200元的费用可以接受,其他的诉讼请求自愿放弃。至此,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案圆满解决,案结事了。

  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不够,所以出现矛盾纠纷时相互之间多些谅解礼让,切勿冲动,以冷静理智的心态去对待处理。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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